国家居然解释说,上网代理没事!!别搞事就行!!!一...
<i class="pstatus"> 本帖最后由 mimiphp 于 2025-4-27 18:59 编辑 </i><br /><br />
综上,个人单纯借助 扶墙 技术 “上网代理” 访问境外网站的行为,本质上属于公民合法权利范畴,在未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前提下,不具备刑法评价的必要性。从法律的本质功能来看,其核心价值在于规制对**、社会秩序、公共利益造成实质危害的行为,而非无差别限制公民的基本自由。对于仅以浏览信息为目的的 “上网代理” 行为,无论信息内容是否契合公序良俗标准,只要未产生实际的社会危害性后果,依据刑法谦抑性原则,公权力机关应避免过度介入。申言之,行为违法性的判定,应当遵循法益侵害这一核心要件,即重点考察该行为是否对国家主权安全、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造成实质性损害,而不能将技术手段本身作为认定违法的唯一标准。只有坚守这一判定逻辑,才能在网络空间治理中实现**、公共利益以及公民权利保障的动态平衡。<br />
https://mp.weixin.qq.com/s/FPl54wDFgxVmgBLTvTZ50g<br /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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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微信看评论 正面一套 背后一套 不会还有人信吧 强制的法律在哪都没人执行。法官随便瞎几把判<br />
何况这种只是建议不是强制的,更压根没人执行。<br />
太天真 太傻逼 信息来源? 信息来源?信息来源?信息来源? 刚编的? https://mp.weixin.qq.com/s/FPl54wDFgxVmgBLTvTZ50g 不会是抖音看来的吧<img src="https://hostloc.com/static/image/smiley/default/lol.gif" smilieid="12" border="0" alt="" /> 没信息来源?不可信请附上信息来源